从市疾控中心获悉,5月8日6时至18时,我市无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5例(中国籍51例、美国籍2例、法国籍1例、菲律宾籍1例),治愈出院53例,在院2例(均为普通型)。
5月8日6时至18时,我市无新增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6例,其中男性73例,女性63例;治愈出院133例,死亡3例。
我市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累计报告9例(境外输入8例),其中解除医学观察3例、转为确诊病例2例、尚在医学观察4例。
截至目前,全市无现存疑似病例,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3343人,尚有13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天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8日下午,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市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忠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防控指挥部总指挥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市委副书记阴和俊出席。
会议指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科学判断、英明决策,精准把握全国疫情防控全局,以非凡的政治勇气和果敢勇毅的魄力果断作出部署,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会议强调,当前,境外疫情仍在持续蔓延,疫情还有很大不确定性,防控工作决不能有松一松、歇一歇的念头。必须绷紧思想之弦,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决筑牢首都“护城河”。一是完善细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举措。压实防控责任,织密入境航班全链条防控网,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阵地,做好复学复课管理工作。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确保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应对高效。二是推进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认真研究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问题短板,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必修课”,筑起全社会阻断疫情传播的坚固防线。三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复业,下大气力落细落实“接链”、“促需”、“护企”工作,力促产业链循环顺畅,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积极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推动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
会议听取关于建设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情况的汇报,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学习借鉴浙江安吉县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过程,构建收集民情民意、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平台,把重心和关键放在基层,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体制机制创新,巩固拓展基层组织换届“一肩挑”成果,创新组织、发动群众机制,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最广泛参与者。
市市场监管委:《免罚清单》给企业留有充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5月8日,在第134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委法规处处长李保成,对《免罚清单》如何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行了介绍。
市市场监管委法规处处长李保成介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免罚清单》全面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于《免罚清单》所列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先行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责令当事人改正的,应按有关规定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当事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责令改正后当事人未及时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李保成说,总之,对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责改在先,逾期不改加以处罚在后,不搞“不教而诛”,不“一棒子打死”,从而给企业留有充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这项新规今起实施50项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涉及这些领域5月8日,在第134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石玉颖介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宽松便利、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在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积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制定了《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自今日起实施。现将《免罚清单》的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免罚清单》的制定背景
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要求,努力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行政处罚法》确立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执法机关要教育、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国务院在推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明确提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市有关单位要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环境。
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积极呼应天津企业实际需求。去年以来,上海、浙江、湖北、深圳、重庆、成都等地通过不同形式发布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既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又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处罚、节约行政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免罚清单》的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
制定目的主要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鼓励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制定依据主要是《行政处罚法》,其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制定《免罚清单》,是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具体化,将执法实践中一些应该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明确下来,通过清单的方式公之于众,既便于执法人员执行,又指引经营者自我纠错。
《免罚清单》的主要内容
《免罚清单》共确定了50项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广告监督管理、价格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等监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执法实践,需要增加、调整的项目,将适时对《免罚清单》进行修改,以更加契合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免罚清单》并不是免予处罚的全部情形,不意味着《免罚清单》之外的违法行为不能免罚;《免罚清单》未列明的违法行为,符合法定不予处罚条件的,同样应当免予处罚。
《免罚清单》确定的50项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先行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后当事人及时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共23项,例如“广告用语用字未按规定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行为;另一类是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免予行政处罚,共27项,例如“广告主通过其经营场所、自设网站、宣传单等自行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类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条件并不一样:当事人有第一类23项违法行为之一,已自行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即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第二类27项违法行为之一,不但要达到“已自行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条件,而且要符合“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条件,方可免予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免予处罚并不意味着免予监管。对于《免罚清单》所列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责令当事人改正后,要对当事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未及时改正的,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不适用《免罚清单》的例外情形
当事人有《免罚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同时又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不适用免予处罚。例如,疫情期间实施不利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违法行为,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该违法行为,均属于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当然不适用《免罚清单》。
当事人有《免罚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后又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不再适用免予处罚。也就是说,已经免罚的,再次重犯不再免罚,即“免罚一次、再次不免”。因为上次免罚时,当事人已经知晓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如何改正,应当杜绝再次发生该违法行为;若再次实施该违法行为,属于“明知再犯”,理应给予行政处罚,接受法律制裁。
市市场监管委:全面开展精准帮扶企业行动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管委部署开展的此次“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是在前期帮扶工作的基础上更加深入,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突出“政策+技术”的优势
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综合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监管范围跨度大、涉及面广,涵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每项职能都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委属事业单位包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市标准化研究院、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市食品与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核查验中心等等、大多都是专业技术机构,每个单位都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和技术力量。
此次“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就是要充分发挥“政策+技术”的专业优势,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政务服务等七个方面,大力推动帮扶工作从“政策”向“技术”延伸,从“普惠”向“个性”拓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特点,制定个性化、差异化的帮扶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帮扶,穷尽职能和优势,千方百计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业复课,助力各类企业持续向好发展。
突出“深度+精度”的主旨
此次“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是市市场监管委前期帮扶工作的延伸、细化与拓展,更加注重政策指导与技术力量支持的充分结合。在前期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发布的“15+8+10”系列帮扶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在政策与技术相结合上深耕细作,提炼出共59条企业亟需的精细化项目,制定首批《市市场监管委“政策+技术”帮扶清单》,内容涵盖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开放检验实验室、开展无假日审评查验、优化全程电子化审批服务、实施“一企一策”主动服务等。凝聚专家力量,成立“政策+技术”专家服务团,制定首批《市市场监管委“政策+技术”专家服务团名单》,囊括七个服务方面的90名高端人才。充分梳理在市场监管领域存在难点、痛点、堵点的各类市场主体,结合我委前期帮扶工作中的收集情况,制定市、区两级的首批《重点帮扶企业名录》,共300家企业纳入帮扶名录。
各区市场监管局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应建立帮扶机制,在本区内全面开展“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组建了区级专家队伍,与正在广泛开展的“132”帮扶工作相结合,根据各工作组实际需求,联合开展帮扶工作。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级重点帮扶企业名册,有的放矢开展帮扶,“一企一策”解决难题。针对本辖区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广泛开展专业培训,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提升产能,拓展市场,为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突出“扎实+务实”的作风
充实市市场监管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8个帮扶组内专家服务团力量,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按辖区分配帮扶名录,确立局级、处级领导各负其责的两级责任制,明确帮扶分工,全程跟踪帮扶情况。通过广泛收集、走访企业、宣传调查、组织座谈等方式,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务求实效,做到带着问题沉下去、有的放矢走出去、不达目的不收兵,实实在在地开展精准帮扶工作。
各专家帮扶组在深入企业过程中,对企业、基层提出的涉及我委职责的各方面需求,做到及时跟进、积极协调,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确保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并将帮扶行动作为市市场监管委常态化工作持续深入地加以推进。
李静介绍,针对防疫物资认证市场秩序,确立了“整治与帮扶结合,净化和规范并举”的原则。自4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的认证专项整治和企业帮扶活动,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帮扶指导,助推企业走上正规、合法、有序的复工复产道路。
点对点帮扶。市市场监管委对口罩、防护服等生产企业进行了摸排,执法人员每到一家企业就做一次宣讲,向企业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讲解法律法规和认证流程;同时也深入武清、滨海新区重点企业进行帮扶,现场解答问题,协助企业办理相关认证。
点对面帮扶。会同认证机构采用“云课堂”方式,对全部口罩、防护服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认证知识培训,600余家单位,2000余人参加,在线提问达331个,现场解答45个。在线讲解口罩、防护服常见出口国的测试标准,CE认证、FDA注册及NIOSH认证流程,介绍认证机构资质确认及证书鉴别真伪。分批次会同相关区市场监管局采用面授的方式对区内企业进行专项培训,4月20日会同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生产防疫用品企业进行了培训,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面对面帮扶。与市商务、药监、工信部门组织了天津市口罩生产企业市场化国际化产销对接会,邀请天津市生产和商贸销售企业对接,搭建供销平台,现场答疑,解决企业的疑惑问题。5月2日又举办口罩、防护服、试剂盒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对接会。邀请到已经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的、具备欧盟公告机构口罩等业务资质、可以合法的在中国境内开展CE认证活动的3家认证机构来津,现场与天津市防疫用品生产企业对接服务。本次活动吸引了70余家防疫用品生产企业报名参会。通过搭建防疫用品生产企业和认证机构的直接对接平台,部分企业和认证机构现场达成了合作意向。在精准帮扶的同时,积极为企业在认证过程中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市药监局:疫情前“两品一械”在产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在第134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刘雪莹介绍了市市场监管委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专家保障作用,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
刘雪莹介绍,自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专家保障作用,将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两项工作贯穿始终。
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方面,市药监局各领域专家协同攻关,及时出台科学管控方案。组织我市院感、疾病防控、消毒灭菌、材料学等领域专家代表,成立“天津药监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开展防控科学论证和反复实验,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防控物资分类分级科学管理。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相继出台三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防护用品查验和使用应急指南》,对防护服、口罩等防护产品实施标识分类管理,最大限度的合理分配现有医用防护用品资源。
科学降低防控物资灭菌解析时间。组织研究创新环氧乙烷解析方法和工艺规程,将物品上柜灭菌后解析时间大幅缩短至36小时,医用防护用品提前13天送到医护人员手中,有力保障了本市防护用品的市场供应。
在全力加快疫情防控应急审评审批方面,市药监局以政策为支持,开通应急审评审批通道。出台应急审评审批文件,将疫情防控药品、医用防护设备等产品纳入应急注册审批范围,按照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最大限度缩短检验、审评和审批时间,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和加速研发。
以智能为依托,实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充分依托天津市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全面实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目前,一类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出口销售证明已启用电子印章,实现“无纸化”、“零跑动”。
以派驻为手段,实施全程驻厂服务。派监督员进驻全部应急医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协调解决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问题、帮助企业改造扩建洁净车间、压缩洁净厂房扩建工期、主动承担抽取样品送检任务,为企业不间断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以创新为方向,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制定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衔接我市“互联网+医疗咨询”网络,构建在线复诊、在线开方、远程审方、药品配送全流程便民服务,减少群众就医交叉感染风险。
在推进疫情防控药品研发进度方面,市药监局积极推进我市新冠肺炎诊疗药品的研发进度。实时跟进我市高校、科研院所、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研发项目和进度,积极沟通协调国家药监局,为我市药品项目申报争取特殊审批通道,鼓励有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类药物临床试验。
实现疫情防控用药快速备案。对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以及市卫健委发布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明确的处方,且处方中无毒性药材、各药味用量未超出法定标准规定的,开辟绿色通道,进行应急审评审批或备案审查。
扩大疫情防控临床用药范围。开展研究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单位批准研究生产中药配方颗粒,为临床提供更大用药选择范围,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快速推动我市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发。一方面积极沟通协调国家药监局和国家药审中心,争取特别审批通道,建立国家药监局、省局与企业的三方沟通机制。另一方面,深入研究国家对疫苗样品试制的相关政策,咨询技术专家、评估安全风险,制定可行性方案,加快研发工作进度。
在助推全市“两品一械”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市药监局派监督员进驻全部应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医用口罩、额温计等生产企业,实时掌握企业排产、产能规模、产品性能等情况,最大限度的协调解决企业在扩大产能方面遇到的质量控制、灭菌解析和出厂检验等困难。
组织摸排医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人力资源、生产能力、原料储备等方面情况,联合属地政府、工信部门,最大程度的解决企业困难,提高后续产能。
逐一开展政策宣讲,指导没资质、有能力的生产企业尽快投产;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尽快转产转型;支持有研发能力的企业研发申报,确保满负荷运转。
持续跟踪企业复工运行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企业恢复生产秩序,达到产能高线,增强市场竞争力,促企业长足发展。
刘雪莹介绍,目前,天津市“两品一械”企业基本情况为:药品生产企业12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79家、化妆品生产企业77家,疫情前在产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
天津市商务局召开2020年天津夜间经济重点招商项目推介会为更好地推动夜间经济街区加快复工复业,帮助企业进行品牌招商和活动招商,促进我市经济和消费力回暖,做大我市夜间经济,5月8日下午,天津市市商务局举办“‘云招众商夜聚津城’2020年天津夜间经济重点招商项目推介会”。
会上共有河西区津悦城、河北区河邻巷、西青区杨柳青古镇、武清区万达广场、滨海新区万达永利街等29个2020年重点招商项目进行了发布,涉及我市多个辖区、商圈,内容涵盖衣食住行、电竞游戏、文化戏曲等众多类型。
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持续更新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持续更新,疫情期间上线市民政局、市城管委、市卫健委等部门提供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数据,环境卫生清整、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执法、监督检查等疫情防控工作数据,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联系方式等开放数据,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助力公众加强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便于数据开发者开发应用。
为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积极推动开放数据开发利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在用户办理各类用电业务过程中,正在推动通过开放平台获取用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完成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等信息核实,简化办电手续,实现客户办理用电业务“零要件”。我市政务服务移动端“津心办”利用开放数据开发适合移动端的政务服务内容,提供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9个政务部门开放数据,打造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服务、教育学校服务、生活养老服务和民族宗教服务“指尖查”等40个特色办事事项,让市民随时享受暖心服务。
截至目前,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已接入52个市级部门的开放数据,包含529个数据集,578个数据接口,涵盖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等21个主题,数据总量达5383余万条,累计用户访问量超742万次。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共有四种访问方式,市民、企业及数据开发者可以通过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网站、微信小程序访问,也可在“津心办”APP、“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设置的“数据开放”专栏查询开放数据。
天津市首个干细胞药物进入临床试验阶段5月8日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获悉,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公布,天津开发区企业——天津昂赛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I类新药注射用间充质干细胞(脐带)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获得批准,这也是天津市首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干细胞药物。
津石高速天津西段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全部完成日前,经过中交一公局集团津石高速项目建设者的奋力鏖战和全力冲刺,黑龙港河大桥最后一个盖梁完成浇筑,标志着津石高速天津西段所有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全面转入桥梁上部结构施工。
津石高速天津西段全段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国家级重点工程。该项目全长12.5km,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20Km/h,共有桥梁工程17座,其中桩基1714根、承台278个、系梁234个,墩柱847根、肋板50个、盖梁348个。今年年底建成后将成为雄安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和天津港通过河北省连接中西部腹地区域的重要快速交通干线。
自春节后复工以来,面对严峻的工期压力和疫情影响,工程项目部强化自我管理,在科学防疫的前提下,积极组织调配工程所需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增加作业面,严格按照标准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快速推动施工生产,按期完成了桥梁下部结构施工。
天津开通“点对点复学航班”首批毕业班大学生顺利抵达5月8日11:08,厦门航空MF8193航班从长沙飞抵天津滨海国际机场,51名大学生走下飞机。这是本市首批通过“点对点复学航班”顺利抵达天津的学生,经登记测温等流程后,学生们登上由定制大巴直接返校,实现了由舱门到校门的无缝对接。
南开中学、实验小学落户宝坻5月7日上午,天津市教委与宝坻区政府、和平区教育局与宝坻区教育局分别签署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天津市南开中学、天津市实验小学分别与宝坻区教育局签署教育合作协议。四项协议集中签署和后续开展的全方位办学合作,将为宝坻区教育事业提质升级注入名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