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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7月初,伊兵卫是在哪里发表那些触犯法律的言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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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伊兵卫是在哪里发表那些触犯法律的言论的呢?作为一个商人,他没空出席什么政治团体,那些言论其实就是在自己家里说的。

伊兵卫发表言论

检方指控,1941年7月初,伊兵卫在蒲田自家中对妻子喜久枝说:“如果日本与美军进行战争,就算是在战场上打赢了,经济战也会输。就拿飞机来说,美国那些飞机岂是日本那些临时搞出来的货色能比的。总的来说,其他兵器也都一样。而且,战争如果进行到如今中国那样被全面破坏的局面,就麻烦了。不过就算战争败了,美国对于日本一般民众也不会做残酷的事。”


如果是1945年日本战败后回头看这位秦伊兵卫在日美关系破局不到半年前的言论,他除了不知道日本海军拥有了性能上压过美国战机一头的零式战斗机,其他的判断都正确,其见识之高完全超越了钟表店家的身份。太平洋战争发生后,日本确实只能在战场上一时逞凶,但在支持战争进行的经济战上必然失败,这也是具体指挥日本海军联合战队的山本五十六在开战前说的:“我可以争取半年至一年时间打胜仗,时间再长就不能保证了。”

战争末期,美军确实通过轰炸将日本破坏殆尽,但在日本投降后,美军对日本平民是相当宽容的。伊兵卫还有其他一些言论也被东京宪兵队指责。在上述谈话前的几个月,同样是在蒲田家中,伊兵卫对妻子喜久枝说:“近卫首相就是被陆军操纵的机器人。陆军看似没有站到前台来,却送出来个近卫小家伙进行操纵。让这样的家伙掌握大权,日本的政治实在是没戏了……”

伊兵卫发表以上言论时,日本侵华战争完全进入了“泥潭”状态,认为这场战争太过无谋,给日本带来太多损失的想法早已充斥日本社会,其算不上是什么反战言论,因为伊兵卫对于侵华战争的性质或中国的巨大损失并不感兴趣,但他确实对日本的领导层,包括近卫那样的政客,以及军部都颇为不满。这种不满言论,在1941年的日本报纸上难以见到,但在街头巷尾经常可以听到。显然,伊兵卫并不认为这些言论在家里对老婆说会有什么问题。

就其他的工业部门而言,日本也相当逊色。所以就现阶段来说,日本与美国对抗乃至进行战争,难道是可能的吗?”日本商品的“优良质量”确实不可否认,但那是战后日本总结战争教训后,努力引入以美国为首西方国家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后才实现的。认为日本商品的高质量与日本民族文化乃至“人种优秀”可以相联系的说法,通通是无稽之谈。

日本在战前是以生产各种质量低劣商品著称全球的国家,而日本在战争中制造的武器同样质量低劣,比如日本军队的战斗机在前线必须依靠技术娴熟的技工现场打磨对应的部件进行维修,而几乎无法依靠通用性的部件——因为这样的部件根本就不存在,从生产源头开始就是规格不一的。这支在战争中磨炼出来的技术精湛的技师队伍,是日本战后工业化腾飞的巨大推动力,但对于日本的“二战”进程而言却是无能为力的。

伊兵卫发表言论的对象

总之,伊兵卫是根据他自身与外国信息的接触,从经济角度出发判断日本无法与美国对抗,这在判决书上就被认作“强调美国的国力,一旦日美开战则工业力量远远落后的日本必然败给美国,如此散布令国民产生不安感的言论,有害于治安”。伊兵卫的案件最值得注意的是,他除了发表言论,并没有其他对日本的统治机构、战时机构进行实质性破坏攻击的行动乃至意图。

而他发表言论的对象,除了偶尔有明治大学学生友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妻子,发表地点是在家里,等于是“夫妇私语”,扯得上“散布令国民产生不安感的言论”吗?然而,伊兵卫还是因此被治罪了。不过对于当时日本人发表言论而言,面临更可怕的刑罚是直接来自军部,这也是作为“军国主义”国家的一个显著特征,即并非“国家拥有军队”,而是“军队拥有国家”。日本陆军能够用来制裁除了军人之外任何社会人士的军方法律,是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

根据日本陆军法务官兼陆军大学教授菅野保之所著,1940年出版的《陆军刑法原论》中的解释,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即“流言蜚语罪”,是为了防止和弹压有害于军事的报道而制定的。菅野在这个条目下宣称:对国家防卫作用中承担最为重要的武力活动、战斗的人员而言,为了达成任务,将军事活动中相当部分内容作为军事上的秘密,采取对局外者特别严格的保密措施是极有必要的。

因此,对于军事上的动向,不但在军队内部,就是在外部如果试图进行揣摩臆测,捏造并传播对于军队本身及其活动不利的事实,应该断然进行严正禁止。乍看上去,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是用来惩处那些散布“流言蜚语”者的,但对于这个“流言蜚语”的认定,又极为宽泛,根据菅野所言:所谓流言蜚语,就是不法报道对于军事活动有害的事实,自行进行虚构、捏造的事实进行传播,或者将实在的事实进行夸张后进行传播,这些当然是符合有害事实认定的。

而真实的事实就这样告知坦人的场合,也可以包含在内。本罪的主要目的是,不管事实是真是假,只要是引发人心的动摇,则可以此法进行防止。因此,不管某些言论是符合事实还是不符合事实,是捏造、夸张还是原原本本就是那么回事,只要被军部认定是妨碍其军事活动或会引发“人心动摇”,就可以被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治罪。

对此,日本法律界人士并非毫无反抗。例如,1938年3月的某个审判案例中,日本终审大法院就判定关于“流言蜚语”的真实性,必须要达到一定程度的夸张,才能算作“流言蜚语”。对此,陆军大学教授菅野在《原论》一书中予以驳斥,认为所谓“流言蜚语”不用问其真实与否,只要判定是“军事上有害”就可以。而谁来判定“军事上有害”?民间人士当然不行,所谓陆军刑法,就是由军部的法庭来进行判断。

后藤朝太郎案

下面看一个被判处违反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的案例。被告人名为后藤朝太郎,1941年被判刑时已经61岁。后藤于1903年毕业于旧制第五高校,1907年毕业于旧东京帝国大学文学部。毕业后,对中国文化很有兴趣的后藤经常前往中国旅行,详细研究中国的民情、风俗。后藤于1935年担任伪满开办的“满蒙学校”以及东京高等造园学校的讲师,主讲内容是中国民情。

后藤在教习中认为,日本想用武力征服中国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他对学生所说的内容,后来部分记载在起诉书中:日本的新闻报道说日军轰炸机将重庆军的飞机机库炸了,但那不足为信。据我的中国友人说,日军飞机以为是飞机库的地方其实是个酱油仓库,住在附近的人都被染上了酱油味。日本尽管封锁了中国的港口,但想借此迫使中国屈服,就好似生病去打针一样,不可能立即见效。

日军士兵进行了那么多次苦战恶斗,流血流汗,付出了那么多牺牲,结果什么效果都没有,也实在是可怜。其实在参谋本部有位姓松尾的参谋,因为战争拖延时日太长了,参谋本部困扰于找不到出路,松尾就来拜访我求取意见。我对他说,在这场战争中,日本的媒体总是描绘重庆方面差不多到了投降前最后一刻的样子,但实际上中国不会投降。可作为证据的是,蒋介石提出过支付300亿日元,换取日军全部撤兵,以此为条件进行和平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