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在依法向被执行人孟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等文书后,通过网上查询没有发现其名下有存款和房产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8月17日,执行法官在穷尽一切措施后,意外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揽胜极光牌轿车一辆,依法予以查封。但是因该车辆不知在何处,无法予以变卖。遂告知申请人注意向法院提供该车辆及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
直到2019年8月2日,申请人张某某经过多方查找,发现该查封车辆有规律的在甘肃省临夏县出现,就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得知信息后,承办法官李忠垒、寇奇峰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决定驱车前往车辆所在地进行扣押。
8月3日,执行法官经过12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终于于4日晚赶到甘肃省临夏州。
5日上午上班后,四名执行法官来到临夏县人民法院寻求司法协助。在向兄弟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介绍案情后,当地法院领导给予积极配合,当即安排法警和执行干警一起前往查封车辆现在的使用人马某某开设的加油站。来到加油站后,法官发现涉案车辆就停放在加油站内,用两辆警车将该车堵在中间。找到马某某说明来意后,马某某及亲属极不配合,一再说车辆是自己花了24万元从马某手中购买,坚决不同意法院扣押自己的车辆。法官耐心向其讲解法律法规,一直没有进展。当地法院协助执行的干警及时向主管副院长进行汇报,临夏县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闻讯带着法警前来增援。经过当地法院多方协调,最终马某某同意将该车停放到当地法院院内。
6日整整一天,临夏州中院、临夏县法院和杞县法院的法官都在和马某某及亲属做思想工作,一直没有结果。
临夏州、县法院领导当即建议杞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应及时驾驶涉案车辆离开当地,返回河南。李忠垒、寇奇峰等执行法官不顾劳累,驾驶警车和涉案车辆踏上返程。
10日21时,四名执行法官终于在奔波5000多里后,成功将法院扣押的涉案车辆带至杞县法院,圆满完成此时波折起伏的执行之旅,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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