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现场。(资料照片)
相比于以保护文物为信念的考古人,盗墓贼对文物的破坏和贪欲可谓是穷凶极恶。《晋书·束皙传》曾有记载:“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说的是西晋太康年间,汲郡有个叫不准(biāozhǔn)的盗墓贼,他去盗掘战国时期魏王的王陵,墓内黑暗,为寻得宝物,直接拿墓内的竹简点火照明,官府去收缴的时候,竹简已有不少被焚毁。竹简因书有文字,是最直观的史料文物。而被不准部分焚毁的这批竹简就是后来在史学界颇负盛名的《竹书纪年》,因发现于汲郡的墓冢,又名《汲冢纪年》。对于《竹书纪年》的巨大史料价值,盗墓贼不准和他以后的同行们自然是不会顾及的,他们所关心的永远是墓里的金银财宝。盗墓贼与考古人孰是孰非,高下立断。
李易峰版的《盗墓笔记》中,吴邪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将文物上交给国家。“上交给国家”甚至成了网络用语,被许多网友和小说的原著党调侃,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一切出土和出水文物归国家所有,吴邪的话从更好地保护文物和法律层面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考古人的规矩和忌讳
盗墓小说《鬼吹灯》中,摸金校尉在入墓以后,按规矩都会在墓室的东南角点一支蜡烛,所谓灯灭鸡鸣不摸金,按小说的说法灯灭就要速速离去不能取一物。从科学的角度讲,这事情也解释得通,墓内的二氧化碳密度太高容易让人窒息,自然不能再“摸金”。那考古队员有没有什么行业规矩和忌讳呢?首先,考古人一般不会去主动发掘墓葬等遗迹,像以前主动发掘过的明定陵的丝织品和秦陵兵马俑,在出土后不久因保护技术不到位,分别出现了腐烂和彩绘脱落的惨剧。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考古人现在的发掘多是配合基建或被盗墓贼盗掘后的抢救工作。像笔者曾参加过的南阳淅川焦皮凹遗址的发掘,就是配合南水北调工程的抢救性发掘之一。还有三峡工程的修建会淹没不少的文物古迹,当时国家也组织了考古人员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和地面文物保护工作。
另外考古人多是唯物主义者,一般很少忌讳,像其他从业人员害怕的人骨,在考古人员看来就是古代遗物。据笔者的同学说,有次他们把发掘的人骨放在了考古工地旁的简易帐篷内,每晚都要有人在帐篷内看守工地,他们睡的床下面就是用标本袋装的人骨。当然,考古人员发掘的墓葬都是有千百年历史的时间流转,这些没有了子孙祭祀的死者作为历史的记录者,也成了诉说历史的史料。
看新闻大家都知道,盗墓贼盗掘墓葬常会打盗洞或动用挖掘机,更有甚者直接用炸药炸开墓室。这些破坏遗迹原貌的劣行自然是被专业的考古人嗤之以鼻和深感痛心的。考古人的科学发掘是“慢工出细活儿”,考古系的人和建筑系的人常会互相调侃说,“我们是挖土的,你们是搬砖的”。实际上建筑系哪有人毕业去搬砖的,但考古系的人却实实在在有在挖土的,只是这挖土还真是个技术活儿。
考古人会不会鉴宝?
考古人十之八九是不会鉴宝的,尤其是考古所等科研机构的考古人员,通过学术研究把考古碎片拼合成真实的历史才是他们的职责。比如笔者在考古所的同学,有时候遇到文化层不明确的文物断代还会和做文物鉴定工作的笔者讨论,这也是术业有专攻的体现。当然也不尽然,毕竟考古人是最容易接触文物的群体,有些做专门类考古的,比如说陶瓷考古的研究人员一般具有一定鉴定技能。另外考古系毕业的人学文物鉴定也有一定的优势,毕竟基础性的理论知识是学过的,又见过一些实物,算是轻车熟路。
笔者见过许多学问极高的考古专家鉴定水平亦很高,但也有不少学者颇有点“君子不器”的味道,认为做学术研究是正道,鉴定是末技,尤其现在社会上鉴宝大师层出不穷,上当受骗的老百姓不在少数,更加深了不少人对文物鉴定工作的偏见。
虽然大部分考古人员不会鉴宝,但他们的技能却是多方面的。在考古工地上,并不是简单地挖土而已。除了运用地层学做科学发掘,一般说来每个考古人员工作的探方都需要一到两位民工配合作业,这么多的民工如何管理是考古领队或项目负责人需要面对的问题。考古工地不少会占用到老百姓的田地,工地一开有些要半年以上,如何与老百姓和地方部门协调也是考古队的工作。像海昏侯墓等大型的遗迹发掘,考古人除自身要时刻提防盗墓贼外,有时还会请公安人员维持治安。另外像遗迹、遗物的绘图、拍照,将器物标本分型定式,写发掘报告等学术文章,也是考古人不可或缺的技能。考古学看起来像是文科专业,其实诸如人骨鉴定、植物考古、金相分析等科技研究都是跨学科的存在。所以考古人不一定会鉴宝,但不少是发掘工作或学术研究的多面手。
考古学是一门以史学研究为目的的社会科学,盗墓则是为一己私利破坏遗迹的犯罪行为,所以考古和盗墓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历朝历代对于盗墓贼都会处以严刑,比如明清时期的凌迟、绞刑,新中国成立后也曾枪毙过罪大恶极的盗墓贼首。针对不少老百姓对考古的误解,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刘亭亭)